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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效日 2026-09-06
本译文仅供参考以帮助理解,如译文与韩语原文不一致,以韩语原文为准。 查看韩语原文
确认中(以下简称“运营方”)遵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 GI-JUN 기준为保护使用(以下简称“服务”)的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,制定并公开本政策。
本服务是面向企业的人事管理服务,个人信息处理主体分为两类。
| 区分 | 项目 | 目的 |
|---|---|---|
| 账号(管理员注册) | 邮箱、密码(单向加密)、姓名、手机号码、公司名称和公司地址 | 会员识别与认证、创建公司、发送公告和重要通知 |
| 账号(员工邀请) | 姓名、公司邮箱、个人邮箱(可选)、手机号码、入职日期、工作形式 | 邀请创建账号、组织管理 |
| 人事基本信息(客户公司委托) | 头像、昵称、出生日期、部门·职级·职务、合同形式·期限、在职状态 | 组织架构和员工管理、假期计算 |
| 人事敏感信息(客户公司委托,加密保存) | 地址、薪资形式和金额、银行名称和账号 | 劳动合同管理、加班津贴计算、费用报销结算 — 仅客户公司管理员指定的有权限人员可查看 |
| 考勤·休假(客户公司委托) | 上下班时间、休息时间、休假申请和审批记录、剩余年假、调整记录 | 考勤管理、年假计算、审批 |
| 文档·电子合同(客户公司委托) | 合同正文、电子签名图片、证明书申请记录、提交文件 | 签署电子合同、开具证明、入职引导 |
| 工作记录(客户公司委托) | 周报、Scrum、费用报销单内容和收据附件、公告和评论、咨询内容 | 工作协作、审批、客户支持 |
| 设备和访问信息(自动收集) | 推送通知令牌、浏览器类型、访问时间、发生错误时的页面地址和错误消息 | 发送推送通知、故障响应、提升服务稳定性 |
| AI 辅助功能输入(可选) | 用户在 AI 助手和草稿生成中输入的文本及参考数据 | 生成所请求的结果(传递给外部 AI 提供商,不用于训练) |
服务不收集用户的位置信息、居民登记号码、健康信息等法律规定的唯一识别信息或敏感信息。客户公司自行在附件中包含的信息,由客户公司负责处理。
运营方不会超出第2条所述目的范围向第三方提供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。但信息主体事先同意、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,或侦查机关依照合法程序提出请求的情况除外。
向同一客户公司(及客户公司以集团形式关联的成员公司)的员工、管理员显示组织架构、休假日程、审批信息,属于客户公司履行人事管理业务,显示范围由客户公司管理员通过权限设置控制。
为提供稳定服务,运营方将以下业务委托给外部机构。
| 受托方 | 委托业务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
| Supabase, Inc. | 数据库、认证、文件存储基础设施运营 | 服务器位置:韩国(首尔,AWS ap-northeast-2) |
| Vercel Inc. | Web 应用托管与运行、访问日志处理 | 境外转移(第6条) |
| OpenAI, L.L.C. | AI 辅助功能(助手、草稿、咨询分类)的结果生成 | 仅在用户使用功能时传输,设置为不用于训练,境外转移(第6条) |
| Google LLC (Firebase Cloud Messaging) | 移动应用推送通知发送 | 境外转移(第6条) |
| Resend, Inc. | 邀请、 안내邮件发送 | 境外转移(第6条) |
| Slack Technologies(客户公司已集成时) | 将公告通知发送至客户公司 Slack 频道 | 客户公司可选事项 |
签订委托合同时,运营方将根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26条规定禁止超出处理目的的处理、技术和管理保护措施、限制再委托、损害赔偿等事项,并对受托方进行管理和监督。
| 接收转移方 | 转移国家 | 转移时间、方式 | 转移项目 | 使用目的、保存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Vercel Inc. (privacy@vercel.com) | 美国 | 使用服务时通过网络传输 | 访问 IP、请求信息、服务页面显示所需的数据(临时处理) | 应用运行,日志保存30天 |
| OpenAI, L.L.C. (privacy@openai.com) | 美国 | 使用 AI 功能时通过网络传输 | 输入至 AI 功能的文本、参考数据 | 生成请求结果,为监控滥用目的最多30天后删除(提供方政策) |
| Google LLC (Firebase) | 美国 | 发送推送时通过网络传输 | 推送令牌、通知标题和内容 | 推送发送时即时处理 |
| Resend, Inc. | 美国 | 发送邮件时通过网络传输 | 收件人邮箱、姓名、 안내内容 | 邮件发送,发送日志按提供方政策期限保存 |
信息主体可以拒绝跨境传输,但此时相关功能(AI 辅助、推送、邮件通知)的使用可能会受到限制。如需拒绝,请通过客户支持邮箱提出请求。
运营方统筹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业务,并为处理信息主体投诉、救济损害,指定如下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。
关于个人信息侵害的举报和咨询,可联系以下机构。
本政策自 2026-09-25 起适用。如因法律法规或服务变更导致内容发生变化,将在实施前7天(涉及信息主体权利的重要变更为30天前)起通过服务内公告告知。查看完整服务条款
修订后的文档将在生效日前公告,旧版本在停止生效后也可在下方查看。